【南海仲裁案是哪个法庭审理的】“南海仲裁案”是指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关于中国在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仲裁案件。该案件由位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受理,并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进行审理。尽管仲裁庭的裁决在法律程序上具有一定的形式合法性,但中国始终明确表示不承认该裁决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相关背景信息的简要整理:
表格:南海仲裁案审理相关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案件名称 | 南海仲裁案 |
| 提起方 | 菲律宾共和国 |
| 被告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受理机构 | 常设仲裁法院(PCA) |
| 法律依据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
| 审理时间 | 2013年-2016年 |
| 裁决日期 | 2016年7月12日 |
| 仲裁庭组成 | 由5名仲裁员组成,其中2名由中国提名,3名由菲律宾提名 |
| 中国立场 | 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的法律效力 |
| 国际影响 | 引发多国对南海局势的关注与讨论 |
备注:
虽然该案件由PCA负责程序性事务,但仲裁庭并非独立的司法机构,而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临时仲裁机构。因此,其裁决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也未得到所有国家的认可。


